郭飞雄,原名杨茂东,1966年出生于湖北省谷城,1988年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1986年学生运动在上海爆发,当时为大学生的他积极参与其中,1989年的天安门运动被镇压后,当时他已获政府分配到武汉市职工医学院(该校后来并入江汉大学)担任哲学教师,但他决定离开体制。他在1991年南下广东,1993年至2001年经营出版业和写作,并以郭飞雄为笔名。据悉他的事业相当成功,且在广州的繁华地段买下豪华公寓。2001年起他投入维权运动,命运自此改写。
他在维权运动期间,认识了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高智晟。高智晟自1996年当上执业律师起,长期为弱势群体维权,他为自己立下的执业规则是把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免费为受害人辩护。鉴于他对公共事务的付出与热诚,中国司法部曾在2001年授予他“中国十大杰出律师”的称号。
郭高二人成长经历极为相似——高智晟来自贫苦家庭,当过挖煤童工;郭飞雄则跟着父母下放到农村且母亲早逝。两人都见尽社会底层的苦况,靠着认真学习而脱贫,甚至可称为事业有成,但对社会上的不公义和弱势社群面对的困难无法视而不见。因此,二人结成莫逆之交。2005年,郭当上了晟智律师事务所的助理。
“公民代理”的存在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郭本身并非律师,也没有上过法学院,但在中国独特的司法生态中,有一种称为“公民代理”的法律工作者,郭所担任的法律顾问就是以这种形式协助当事人。根据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当事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也可以委托一至两名诉讼代理人,当中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利,依法可以参与诉讼。
“公民代理”的存在,原因是中国的执业律师人数太少。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掌权后,在1950年代初进行了“司法改革”,重点批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程序至上”等“旧法观点”,彻底清理国民党时代留下来法官和律师,从“残疾复员军人”和“失业工人”中招募人员来当法官,又把中国律师制度仿效苏联,纳入国家公职范围,接受政府统一领导,归司法局领导和管理,完全处于从属地位。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全部以政治风向挂帅,整个司法行业全被瘫痪,人才凋零。
改革开放后,1978年的《宪法》重新确立了辩护制度、律师机构及律师的执业活动。不少现时的执业律师,本身从事别的行业,经过苦读考核才成功“跳槽”当上执业律师。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截至2020年底,中国共有执业律师52.2万多人。同年在美国,执业律师人数为132.8万,而美国的总人口不及中国的四分之一。因此,即使有批评指中国的某些“公民代理”,法律知识参差不齐,但它确有其存在的必要。
此外,近年当局动辄吊销人权律师的执业证,作为惩罚他们为受害人维权的手段,迫得很多被吊证的律师都不得不使用“公民代理”这一方式继续谋生,如王宇、程海、张文鹏。
两次的判刑和持续的酷刑
郭飞雄于2005年7月底到广州巿番禺区太石村,向怀疑村委会主任贪腐而希望启动罢免程序将其罢免的村民提供法律谘询服务,并即时在个人网志向读者报导事件的进展。由于当地官商勾结严重,罢官行动受到当地区政府阻挠,村民也屡遭暴力镇压抓捕,罢免被驳回。事件因有维权人士参与、外国媒体大幅报导,甚至震动中央政府,指示广东省派小组进行彻查。
郭自此多番被警方拘留、跟踪、滋扰和殴打。 2006年他公开谴责当局对法轮功信众以及对高智晟律师的迫害,而被当局以“非法经营罪”拘捕,指控他2001年当书商时非法出版了一本书,但据他向律师表示,警方对他的盘问皆以高智晟和太石村罢免事件为主。当时他先后被扣押在广东省梅州监狱和辽宁省沈阳巿某一秘密地点。即使早在1988年《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已在中国生效,但自他被捕起,当局一直对他施以酷刑逼供,包括坐老虎凳、13个日夜不许睡觉疲劳审讯、戴脚镣100多天、身体几乎吊起来、戴上黑头套被暴打、用高压电棍击打他的手、脸和生殖器等等,他更一度以头撞玻璃和墙以死抗争,但自杀未遂。
2007年5月广州市检察院正式起诉郭飞雄。 2007年11月法院裁定郭“非法经营”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5年及罚款4万元,送往广东梅州监狱服刑。人权组织强烈谴责裁决不公,判决仅是当局假借经济罪名对异见人士作政治迫害。而为郭辩护的律师刘士辉,其后在探访郭后告知外界郭受酷刑,因而在2009年被吊销证照。
2011年出狱后,郭飞雄积极参与2012-2013年间的新公民运动和南方街头运动。新公民运动由法律学者许志永提出,其两个目的:其一是政治的,即推动整个国家通过和平之途朝向宪政转型;其二是社会的,即推动整个社会从实质上的臣民社会,走向公民社会的现代转型。在政治层面,该运动组织呼吁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公民联署,以及敦促官员财产公示之公民联署;在社会层面,则推动了以争取随迁子女就地高考为内容之教育平权运动。 随着新公民运动的出现,在中国南方八个大城巿亦出现了“南方街头运动”,公民在街头举牌要求中共官员公布财产,郭飞雄被认为是组织协调者之一。
中国的吴奎民律师认为这运动“已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维权和争取(自身)利益的活动,而是一种政治化的行动”,“因为他们的行动对体制的,或者说对统治的冲击比较大…一般利益的维权对整个体制的冲动和触动没那么大,但是他们冲击和影响就比较大。”
因此,郭飞雄和相关的活动者也面对严峻的打压。 2013年8月郭飞雄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他的律师陈光武欲与他会面一直遭到阻挠,直到同年11月14日才得以与郭飞雄接触。郭飞雄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主要两点,一是郭组织2013年初南方周刊事件,要求新闻自由的街头抗议活动;二是2013年4月,八个城市有维权人士发起要求官员公布财产以及要求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公约》的街头举牌行动,警方指控这些活动均为郭飞雄策划。 2015年11月,郭飞雄被广州天河区法院裁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及“寻衅滋事罪”罪成,两罪并罚,判囚6年。郭飞雄发表声明指“这个判决是反正义、反法律的,是中国反民主的黑暗势力对我和孙德胜所作的卑劣的政治迫害。我们是完全无罪的。”
被囚期间,郭继续受到酷刑,如长期捱饿、不获放风、就医权受侵害等。 2019年8月7日刑满释放。自出狱后一直受到当局监视,并多次被带走,与外界失去联络。
祸及妻儿
2006年郭飞雄第一次坐牢时,女儿才10岁,儿子5岁。因为受到父亲的牵连,即使身在大都市广州,仍没有学校愿意收容他们,为了孩子的就学权,郭的夫人张青被迫于2009年带着子女流亡泰国,他们的难民申请被联合国难民署拒绝后,他们在“美国对华援助协会”的帮助下辗转到达美国,并一直呼吁中国政府释放郭飞雄。
张青在2021年初确诊晚期肠癌。据郭飞雄姐姐的观察,很可能与多年在异乡的生活重担、独自管教子女的压力,对丈夫的思念,读博士学位的压力有关。在病中,她的愿望是早日能与郭飞雄重聚。 2021年1月28日,郭飞雄在上海机场准备赴美探望病重的妻子时,被边检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逮捕。 11月29日,郭写公开信给中国总理李克强,要求到美国探望妻子,但不获回覆,12月5日再度被扣押。全球近四十名法律、人权、汉学学者随即联署公开信,要求中国政府遵守法律和尊重人格尊严,让郭赴美照显病危中的张青。然而,各界的努力都无法实现张青的遗愿。
2022年1月10日,张青病殁,据熟悉张青的朋友表示,2021年㡳郭再度被抓对她的打压很大,让她心灰意冷,很可能加速了她的死亡。广州市公安局随即在1月12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郭,令他无法出席其妻葬礼。
当局一直以案情涉及国家安全,把他关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并一直不准他与律师见面,直至6月中他才首次见到律师,案件于2022年7月8日移交至广州巿中级人民法院。 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表示,7月初律师通过视频会见郭飞雄,获悉郭自被捕以来持续绝食抗争,狱方用灌食方式维持其生命。他目前体重不足50公斤,且体重以每月2公斤的速度衰减,如果体重持续下降,恐有生命危险。 郭的家人呼吁当局公正对待危在旦夕的郭飞雄。
郭飞雄一家的遭遇,说明了在中国法律工作者,仅仅是为了依法维权,就足以被当局倾全力打压, 完全无视自己签过的国际公约,宪法中所说该受保护的人身自由或任何人道立场。郭不单是一个人受牢狱和酷刑之灾,还是一整个家庭承受近二十年,不可逆转的生离死别。再者,郭家的遭遇并非单一案例,而是冰山一角。
杨茂东(笔名:郭飞雄)案件资料
案件已经于2022年7月8日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控罪名: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主要指控事实:
1. 杨茂东以郭飞雄为笔名在网络发表的文章;
2. 创建“世界宪政民主论坛”网站并在该网站发表其本人及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文章;
3. 2021年1月27日欲赴美照料病妻被阻时接受自由亚洲电台的采访。
羁押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邮编:510430)
最后更新: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