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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強迫失蹤者日聲明

2022年8月30日

今日(8月30日)是聯合國所訂的國際強迫失蹤者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Disappeared),旨在紀念世界上因各種因素而遭受「強迫失蹤」狀態的人。設於英國並支援受壓迫律師的組織「29原則」(The 29 Principles)在這天特別舉出數個中國維權律師被強迫失蹤的個案,公開呼籲國際社會關注及聲援中國維權律師。

根據聯合國對「強迫失蹤」的定義為:「違反其本人的意願而予以逮捕、拘留或綁架,或剝奪他們的自由,隨後又拒絕透露有關人員的命運或下落,或拒絕承認剝奪了他們的自由,結果將這些人置於法律保護之外」。至今,「強迫失蹤」已成為一個全球性問題,並非世界某一特定地區。

聯合國大會在2006年12月20日已通過《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2011年開始每年在8月30日紀念受害人,至今共有98個國家簽署該公約。中國,作為全球人口最多的國家且身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卻一直拒絕簽署該公約,甚至繼續以「強迫失蹤」來對付維權人士、受害者及其家屬、律師及學者。他們遭「強迫失蹤」後,面對秘密的偵訊、羈押、刑求,直到被起訴後,家屬才被告知失蹤親人的行蹤。更嚴重的是,部分受害人完全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強迫失蹤」是當局用作在社會中散播恐懼的一種策略,以圖令失蹤者失聲、要脅他們的親人和威嚇他們的同路人。以下是部分被強迫失蹤的律師個案:

 

唐吉田—— 唐律師在1998年成為檢察官,自2005年成為人權律師,多番代理弱勢社群,如愛滋病患者、被判勞動教養者、法輪功學員、被囚禁的人權律師依法維權,而經常受到扣留及毆打。他的妻女現居於日本,女兒因腦水腫已昏迷多時。唐於2021年6月在福州機場欲前往日本探望女兒時,遭當局阻止出境。2021年12月在準備出席國際人權日活動前,被北京國保在沒有出示任何證據和手續的情況下被帶走,失踨至今而當局亦未有向他提出控罪。今年6月初,有消息指他昏迷且頭部受傷,令人擔心他的健康情況及受到酷刑。最近兩名律師被司法局阻撓,無法代理唐吉田。

高智晟—— 高律師曾被中國司法部評選為「中國十佳律師」,他因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替弱勢群體維權,並參與中國維權運動,2006年被吊銷律師執照,隨後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多次遭遇酷刑。2014年出獄後被當局持續軟禁在陝西北部老家,2017年8月他身體急需就醫治療,在前往山西期間被強迫失蹤,至今已下落不明達5年。妻子和一雙子女流亡美國後無法與他聯繫。

郭飛雄 (原名楊茂東)—— 2001年起投入維權運動,並成為高智晟律師的法律助理,2005年7月底在廣東太石村罷免事件時向村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因參與組織街頭活動,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等公民運動,多次受到酷刑及長時間坐牢。妻子張青和子女流亡美國。2021年初其妻子患上癌症,郭飛雄欲赴美照顧她時在機場被阻止出境及被強迫失踨多月。2021年12月,郭飛雄再次被扣押及刑事拘留,刑拘37天後被正式逮捕。這期間張青在美國病逝,幾天後郭飛雄被正式逮捕。當局稱郭的「罪名」與國家安全有關,因而剝削他與律師見面的權利。現時郭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關押候審中。

此外,人權律師及他們的家人經常遇到被失聯、被送到指定地點監視居住、被禁足 (尤以COVID-19疫情後手機健康碼無故變紅而不准外出更甚)、被旅遊等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待遇。

由於資訊封閉且公民社會組織無法在中國立足,外界無從猜測在中國受到「強迫失蹤」受害人的實際人數。但是,從多個人權律師的遭遇顯示,中國「強迫失蹤」的情況甚為嚴重。聯合國在2021年的國際強迫失蹤者日的專頁指出「強迫失蹤」是一種政治手段,其令人要特別關注的地方:

 

「對人權維護者、受害者親屬、證人以及經手強迫失蹤案件的律師的不斷騷擾;

國家以反恐怖主義活動作為違反其義務的借口實施強迫失蹤;

在強迫失蹤問題上仍然普遍存在有罪不罰現象。」

 

「29原則」要求中國立即停止以「強迫失蹤」對待律師及任何公民,且立即釋放受此對待的人士;盡快簽署和落實《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徹查有關「強迫失蹤」的個案並懲處採用此一侵權行為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