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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幸彤:当被告来得比法官专业

Chow Hang-tung:

两年前的香港,社运圈外的人,听过邹幸彤这名字的人不多。两年后的今天,这名字,却家传户晓了。一方的人称她为侠女、真香港女儿;另一方的人称她为搞事份子、国安法疑犯。也有不少自称对政治无感的中立人士,尤其是家长们,在看过媒体对她由高考状元、大律师到阶下囚的经历描述后,都会不禁摇头叹息:「可惜了!这么聪明的一个人!」再转头望向自家的小孩:「你千万不要好学不学,学邹幸彤!」

假如真的有更多年青人有邹的才智,兼具她的胆识,或许这个世界,能少一分恐惧,多几声笑声。

由香港到英国再到中国:不一般的旅程

先来点大家耳熟能详的简历。出生于1985年,成长于香港,来自关注中国民主发展且有六四情结的中产家庭(邹说过除了在外国留学的几年,她从小学时开始,每年都参加维多利亚公园的悼念六四烛光集会)。自幼成绩好,以「高考状元」姿态入读剑桥大学地球物理系,更获取录读博士研究地震,不巧的2008年汶川地震后,但中国政府却因政治因素撤走放在青海高原上的数据收集站,中止了她的博士研究,亦让她感到中国的问题不是科研不足,而是政制问题。有感自己的兴趣是改变中国,她毅然停学回港,刚好找到协助中国工人维权的工作。在中国与工伤工友一起依法维权的日子,她观察到一来自己对法律不熟悉,二来诧异于一个口口声声依法治国的制度,为什么法院的判决却诸多不公﹖因此,她决定进修法律找出答案,并顺利成为大律师。依现今香港国安法的逻辑,促使甚至煽惑她离开英国学术界,转而关注中国事务并成为大律师的,进而当上支联会副主席的,不正是中国政府吗﹖

邹在2010年加入「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下称:支联会)当义工,2015年当选副主席。她曾说过其实希望投入更多时间回中国作维权工作,也不完全认同支联会的运作,认为它与中国的现状脱节,一直都考虑着如何从支联会退下来。 2014年雨伞运动后,愿意加入支联会的人如鳯毛麟角,更没说当常委或副主席。偏偏她是个不懂拒绝的人,更不忍心这个对港人意义重大的组织无人接手。而最决定性的原因,让她留在香港接手支联会的工作是自2019年起,大陆不再让她入境,不单无法与男朋友(现在是未婚夫了!)野渡 — — 国内知名的维权人士相见,她在国内的维权工作也被迫中止。不幸中的大幸是她避开了在大陆被失踪的命运、或被关在大陆监狱被酷刑,如公民记者张展一般。同时,支联会面对着一浪接一浪的打压,至2021年六四前夕,主席李卓人和另一副主席何俊仁相继入狱,邹更坚守着对六四亡者的约定,绝不在这时候不顾而去。

很多港人都敬佩邹面对强权的勇敢,这也许跟她多年来在大陆工作,经历过709大抓捕的震撼;耳闻目睹多名维权人士、人权律师受到的酷刑,「我们熟悉的朋友许志永、李翘楚、甄江华⋯⋯清楚这样的条件下,睁开眼做应该要做的事,我觉得这些经验,起码给了我勇气。」,自己也作好随时被拘捕的准备。

2020年,12名曾于2019年反对修订逃犯条例运动期间被捕的香港年青人,在保释候审期间试图流亡台湾时被中国海警截获且扣留于深圳并控以多个罪名。对内地司法制度熟悉的邹幸彤,无法亲往大陆协助,但加入了「12港人关注组」,与香港的公民社会成员监察、报导12港人受到的对待,为他们遇到的不公平司法程序发声,争取国际关注。

不被罪名刑期吓倒的傻劲

至今,邹因2020年6月4日在维园燃点烛光悼念而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明知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下称:煽惑罪),并在同日同地「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成,分别判刑12个月和6个月。邹已表示不会上诉,因为「该说的话已经说了,该留的记录也留了」,每个人都知道谁对谁错,她不需要官方的认可。

2021年6月4日,她先被警方「预防性拘捕」,再被控以「非法煽惑身份不详人士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结」,被判监15个月,扣除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后,连她之前被裁定参与2020年的六四非法集会的刑期,她须为两年「六四集会」服刑共22个月。法官陈慧敏判刑时,错误地指邹幸彤在保释期间犯案,故此需要加监三个月;邹即时纠正法官,指同涉六四事件的另一案件只是一宗传票案,不涉及保释;法官向控方查证并得知邹的说法无误后,仍指技术上与保释期间犯案一样,宣布维持原判。由此可见,法官早已决定要重判邹,而不顾其专业操守和法律原则。

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邹幸彤和何俊仁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控罪书称他们涉嫌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颠覆中国政权。另外,邹幸彤与四名支联会常委被起诉《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下的「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香港国安警察早前去函指控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要求交出文件资料,邹幸彤等人认为警方做法无理,拒绝为警方散播恐惧而回信拒绝。这两件案于2022年1月提讯和审前覆核。

「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旦被法庭裁定有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一旦被判有罪,可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六个月。

自2021年9月8日被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且多番申请保释被拒后,邹一直被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的4名人权专家,在10月12日发表声明,关注邹的控罪,指《港区国安法》引起外界对公平审判的忧虑,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以邹幸彤可能会继续威胁国家安全为由,拒绝她的保释申请,同时拒绝放宽保释报道限制,举动未能确保司法利益,引起对公平审讯的质疑。 联合国专家们敦促港府立即废除并独立审查《港区国安法》,以确保法例符合人权和国际法,并重新考虑此法用途

庆幸有独立的媒体和朋友到法庭作记录及探访,令外界一直得知她的现况和对案件的看法,甚至偶然能闲话家常几句,得知她在狱中最挂念的是麻辣火锅。

她曾说过在香港坐牢,比起在大陆坐牢算不上什么。以她乐观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