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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个因坚持信念而被囚的人权律师 — 何俊仁

Albert Ho

假如我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他在1950年初在香港出生,受教育,1970年代中从当时还是一位难求的香港大学法律系毕业。他先后取得香港高等法院律师及国际公证律师资格,执业四十多年,为中环某知名律师行的创办人和高级合伙人,并为多个公益机构作免费的法律顾问。他在1980年代因认同中国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收回香港方针,组织专业团队到中国各行业培训人才。 1998年至2016年期间他持续成为民选的立法局议员。自1991年起他为支援二战受害的华人 (慰安妇和苦役劳工)多次赴日作索偿诉讼,亦四度亲往钓鱼台宣示中国主权。介绍到这里你可能会心想:这位年近70岁的长者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又看起来「根正苖红」,即使没有大富大贵,也必定生活安稳受人尊敬,且刚好进入含饴弄孙安享晚年的退休生活吧!

对不起你猜错了!上述这位长者现在正在坐牢呢!这时候或许你会很好奇:到底他的罪名是什么呢?作为律师为什么会这么「不小心」?

好吧!我再告诉你,他在1990年代初还创立了民主党,当时是香港立法局的最大政党。 2007年初成立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关注和支援内地维权律师,希望能在内地的体制内建立法治及对人权的尊重。 2014至2019年他出任支联会主席,至被判刑时为支联会副主席。对,这个人就是香港人都很熟悉,被视为最温和的民主派人士何俊仁。

在2021年5月,何俊仁被国安法指定法官胡雅文以因2019年10月1日,参加「没有国庆只有国殇」游行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重判18个月而即时入狱(自2019年起他因组织参加各类游行集会而被判的罪名和刑期见此[1])。这个在法律专业、政坛和社会服务中四十多年来都孜孜不倦且受人爱戴的耕作者,为什么会落得如斯田地?或许我们可由他的成长经历得到一些线索。

出生于1951年的何俊仁家中共有六兄弟姐妹。父亲抗战期间虽被迫辍学,但期后努力自修英文且勤奋工作,支撑和持续改善一家八口的生活。何家从一开始住在北角一屋多户的唐楼,到他中学时已能搬到九龙塘一所名厦。

虽然家境尚算不错,但何俊仁的小学和初中时代都是在「混日子」的,上课时心不在焉,下课后游荡街头,成绩差得连考「小学升中试」的资格也不符合。幸得苏浙公学勉强收留了一阵子,其父替他安排转学到圣公会何明华会督银禧纪念中学,认识了一班专心读书且志趣相投的同学,闲时一起习武强身,成绩始有起色,得以原校升读预科,并成功地考上香港大学法律系。

在他高中期间,中国爆发文化大革命,非理性的阶级斗争和暴力令大批中国人逃亡到香港这弹丸之地,也引发了香港的「六七暴动」。中学生的他开始质疑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到了中六的时候他参加了历史学家许冠三先生在家所办的「自由大学」。许先生教导了学生研究历史的方法,包括如何研究共产党的语言和斗争,许师母则教导普通话,这样他不但扎实地了解到中国的近代史,也奠定了对真相的追求和对社会,甚至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使命感。

当香港在七十年代迎来了工业化,殖民地政府大量兴建公屋、实行九年免费强迫教育、推动大学平民化、建立廉政公署,为普罗大众提供了在社会向上流动的机会。何先生往中国探亲时,却发现内地亲友一贫如洗,当地法律朝令夕改且常被公器私用,与香港的情况形成强烈的对比。他一方面庆幸自己生长于香港,另一方面为中国现代化尽一分力的念头也开始萌芽。

何先生忆述其实没有一件具体的事令他步入政坛,而是从小他喜爱阅读武侠小说,对正邪是非的观念根深蒂固,总希望帮助弱势的人[2]。他也提及因个子矮小,青少年时期常被人欺负,他了解弱势者的无助感,长大了看到别人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总希望能帮得上忙,拨乱反正。当律师后,常接触到各阶层的人向他求助,彼此想法政治理念或不一样,但他总是尽全力,为对方争取公平。久而久之,找他帮忙的人越来越多,而他往往来者不拒,忙得透不过气来但又不亦乐乎,慢慢地在法律界、政治圈和公民社会都有一定的影响力[3]。

他的父亲当初极反对他从政,何老先生认为从政的人要学会玩弄权术,不适合像何俊仁这么正直的人。但何俊仁却认为若每个人都持这样的想法,正直的人都不愿参政,那政治才会真的成为弄权者的天下。

七十年代末,毛泽东去世后中国开始改革开放,且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收回香港方针,他非常认同。当时已经是律师的他开始建立一些社会资源和人脉,在八十年代初组织了各领域的专家到大陆义务教书。那时候中国各行业太缺乏效率,没有任何规则可依,所以他针对银行、医院、机场等领域的管理作培训,希望能够为中国的开放作好准备。假如没有发生六四事件,或者他早就被吸纳,成为现时新香港的权贵。

然而,1989年的六四事件却成为了转捩点。当他看到政府向手无寸铁的人民开枪,良知告诉他,六四一日不平反,他与中共也无法再对话。当时回归在即,他意识到香港在各方面终将控制在中共手中,但他没有移民的打算,反而决意扎根香港,利用他对法律的知识和香港健全的法治,来守护六四事件的真相和当时香港的自由,更希望用香港的经验作为改变中国的桥梁。

他认为中国人和香港人一样渴望民主自由法治,而中国一日没有民主自由法治,香港也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民主自由法治。这一点让他与香港新生代的本土派甚至港独派很不同,他们甚至会把何先生这一类关心中国民主发展的人戏谑地称为「大中华胶」,批评推动中国民主和心系中国人的福𧘲的何先生和支联会为过时和不切实际,甚至是一竹杆打翻一船人地视中国人为敌人。诚然,何先生和新生代存在着代沟,何先生不认同港独,亦接受不了武力抗争,但他仍然为他们争取言论自由,认为政府应容许这一议题的讨论,亦批评警方使用过度武力对付示威者,更用他的法律知识协助被政府检控的人士。

虽然和中共官方的交流断了线,但何先生从来不忘支援中国的公民社会。在2000年代初期中国出现了民间的维权运动,工人和农民被强迫下岗或征地,或宗教,受教育,生育自由等受到侵害,透过法律为自己维权。当中有一批维权律师在协助当事人的时候受到多重打压,每每执照被吊销、被跟踪、殴打、判刑、被失踪,家人被滋扰,子女被歧视等。何先生从2003年开始关注内地维权运动,2006年2月,何俊仁接到内地维权律师高智晟来电,呼吁何律师声援内地发起的绝食行动,抗议公安暴力殴打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何律师随即在香港展开持续多年的每周24小时维权绝食行动,声援国内的维权律师和人士。 2006年,何先生在光天日下的中环受到多名暴徒乱棍袭击达三分钟,头部、鼻梁及嘴唇均受重创,鼻梁骨折,需要留医多天及动手术,留医期间仍不忘每周绝食以支援内地律师行动[4]。警方同年10月拘捕涉案人士,案中首被告当时声称因申请公屋及综援等问题向何寻求协助,但未获处理,因此雇用凶手行凶。审理该案的法官不接纳被告的辩解,认为事件有幕后黑手。此次遭遇令何律师深切体会到内地维权律师身处何其艰苦和严峻的环境,他更着力成立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希望香港的法律界能支援内地的维权律师,以和平文明的方法去唤醒其他人,为中国建立法治。他的行动和坚持触动何鸿卿爵士,捐助了360万港元作为启动资金及首三年营运,令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得以在2007年初成立。

该关注组并非针对北京当局的对抗性组织,目的是改善中国人权和法制,在香港和世界各地能自由发声的地方,提升公众对中国维权律师所接办的人权案件的了解、关注;向被拘禁的维权律师和家人提供人道、法律和精神上援助;就国际法与联合国公约等内容举办讲座、两岸律师交流及培训工作坊。

何俊仁于2020年荣获Human Rights First 颁发「鲍德文自由奖」 以表扬他多年来对香港和中国人权的贡献[5]。对于内地同行受到的压迫,何先生近年因感同身受,他本人也受到多次暴力袭击(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在回家路上被人乱棍殴打)以及政治打压,随着中国逐渐扼杀香港的言论自由和法治,香港警方滥捕、律政司滥控、国安法成为侵害人权和灭声的工具,香港的律师也步上中国维权律师的后尘。

在被判刑前半年的多个访问中,何俊仁提到他经常奔走不同监狱和收押所探望战友和代表「反送中」运动被告上庭,常被在囚的朋友笑他「比坐牢的人还惨」,脸容更疲累。他早就有坐牢的心理准备,患过肺癌的他甚至已向医生拿好了入狱时所需的药物。他认为相对很多战友,自己已算幸运,既已达退休年纪,子女亦已长大成人,「我做(民主运动)这么多,都还没要坐牢,运气很好啦;任何一个地方,投身民主运动的人,怎会不用坐牢?」[6] 大部份他的朋友和民主党的党友,现在也身陷囹圄;他当过正副主席的支联会,还有念兹在兹的关注组亦被国安法逼着解散。他很感叹地说现在的香港,只能够到监狱里才能找到公义。

据熟悉何先生的同事介绍,即使到了被捕前夕何先生依然担心着中国维权律师的情况,还有自己代理案件的当事人。当有外国的律师组织问他需不需要帮忙时,他仍然推却,希望对方把注意力集中在帮助中国维权律师。

尽管现时香港处于政治寒冬,何俊仁仍寄语香港人要保持希望,守住底线,坚守岗位,活在真相之中。即使面对检控,他仍在庭上说明支联会坚持举办六四集会是道德责任,受良知驱使,以防止史实被扭曲或洗白,他亦准备接受法律后果[7]。

这位民主派的元老,用了大半生向我们示范了什么叫坚持信念、言行一致,全力以赴、忠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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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截至2021年12月13日,何俊仁因2019年8月18日、10月1日、10月20日,以及2021年6月4日行使其集会自由的权利而被控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何在第一宗检控中被判囚12个月(缓刑两年);第二宗检控被判囚18个月,即时入狱;第三宗检控被判囚16个月和第四宗检控被判囚10个月。另外他与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控罪书称他们涉嫌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颠覆中国政权。 「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旦被法庭裁定有罪,情节严重的,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

[2]这是其中一个他热心帮助弱势社群的案例: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16881758400218&id=1435535666534854,浏览于2021年12月6日。

[3]何先生经常代表受害者家属处理死因研讯,牵涉有关家庭暴力、他杀、工业意外,及医疗事故等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他亦专门代表被告于纪律处分程序和审裁处上诉,以及曾处理大量土地和建筑物管理争议的案件,摘自:https://hotsewai.com.hk/zh/何俊仁律师/,浏览于2021年12月10日。

[4]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ongkong_crime-20060823.html,浏览于2021年12月10日。

[5]https://www.humanrightsfirst.org/press-release/human-rights-first-honors-hong-kong-human-rights-defender-albert-ho-baldwin-medal,浏览于2021年12月6日。

[6]https://tw.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20210401/HKTT74B47JD45GIHDGCVVQODQA/,浏览于2021年12月6日。

[7]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49227,浏览于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