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維護和保障律師的權利及其在維護法治和人權方面的角色。 倡議和支持各國與地區遵守公民、政治權利和自由的國際人權標準,特別是中國和香港已經簽署和/或批准的條款。 確保法律專業的獨立,和保護律師的專業職能不受政府威脅和騷擾。 支援人權律師,讓其理念和運動得以延續。 閱讀更多關於「 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