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自由亞洲電台》報導
日期:2023年3月2日
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兩周年之際,54名英國國會議員及知名人士包括前港督彭定康聯署,促請英國外相和港府交涉,要求釋放被還押的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讓她可以探望病危的英籍丈夫。不過有海外港人組織擔心,港府處理政治犯案件的手法愈趨中國化,或使中國維權人士的家庭慘劇在香港上演。
54名跨黨派英國國會議員及知名人士聯署,敦促英國外相祁湛明(James Cleverly)和港府交涉,要求港府以人道理由,立即釋放民主派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Claudia Mo)。
聯署信引述有報道指,毛孟靜的丈夫、80歲的英籍記者菲臘·寶靈(Philip Bowring)月初因肺炎入院,正在深切治療部留醫。
羅傑斯:英國政府有責任協助英國公民
促成這次行動的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行政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毛孟靜的丈夫和子女都是英國公民,而毛孟靜本人也曾是英國公民,但因參與香港立法會選舉而在2012年放棄英國護照,因此英國政府有責任介入事件。
羅傑斯說:我認為國會議員基於這些原因,認為英國外相有可能,也有責任特別關注她的個案。也因為她的丈夫正病危留醫,我估計國會議員認為她應基於人道理由獲釋。即使不是完全獲釋,至少也應暫時獲釋,讓她可探望留醫的丈夫。
參與聯署的包括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Lord Patten of Barnes)、前英國外相芮夫金(Sir Malcolm Rifkind KC)、上議員奧爾頓(Lord Alton of Liverpool)、英國首相宗教信仰自由特使布魯斯(Fiona Bruce),以及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凱恩斯(Alicia Kearns)等。
聯署信又提到,47名正被港府以《港區國安法》起訴的民主派人士當中,不少人擁有BNO身分,強調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和外交部不應忽略這一點:「鑑於我們和港人有法律和歷史聯繫,外交部還有更多的事情要做,以支持47名民主派人士,並確保他們獲得釋放。」
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參與2020年的民間立法會初選,被控以《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大部分被告在2021年2月28日被捕後,一直未獲准保釋,已被囚禁兩年,包括毛孟靜。她早前和黃之鋒等31名被告認罪,正等候另外16名不認罪的被告於審訊後一併判刑,預料審訊將持續至6月。
海外港人組織憂中國維權人士家庭慘劇重演
海外港人法律組織「29原則」執行總監葉七輪接受本台訪問,擔心香港在處理政治犯的外出申請時,手法會愈趨中國化,忽視人道考慮:「中國的在囚維權律師或維權者,他們的家人若死亡或病危,中國官方仍沒有有效途徑立刻釋放或暫准他去探望,這些情況在過去10年也看不到改善。香港處理在囚人士外出探訪的方式如果像中國一樣的話,這是讓人擔心的。」
她向本台列舉多個例子。中國維權律師余文生的父親去年病重時,親屬曾請求獄方讓余文生離開監獄探視,被獄方以各種理由阻止,最終父子陰陽相隔。而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原名楊茂東)曾兩度嘗試赴美,希望照顧病危的妻子張青,但最終失敗,夫妻至死不得相見。
懲教署曾拒胡志偉申請 反建議「視像奔喪」
根據香港的《監獄規則》第17條,所有在囚人士可向懲教署署長申請外出許可,懲教署會考慮在囚人士的罪行、公眾關注、與家人關係等因素批核。在囚人士如因親屬病重或離世向院所申請外出探望或拜祭,院所也會根據上述因素評估。如申請獲批,在囚人士會由懲教人員安排並押解去探望或拜祭他們的親人。
2021年5月,同案被囚的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曾向懲教署申請外出,以出席父親喪禮,被懲教署以「保安因素」拒絕,反建議安排胡志偉「視像奔喪」。胡志偉最終向高等法院申請短暫保釋成功,才得以送別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