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0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法律學者許志永14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8年;維權律師丁家喜則獲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丁家喜的代理律師在4月18日通報,該法院稱已知悉許志永、丁家喜提起上訴,確定於20號上午至看守所提審許、丁以接收上訴材料。上訴材料將送至二審法院——山東省高級法院。
許志永出生於1973年,2002年博士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後擔任大學講師,2003年11月當選北京海澱區人大代表,同時倡議公民權利,至2009年被褫奪教學資格。他是已遭查禁的法律維權機構「公盟」共同創辦人和「新公民運動」發起人。
丁家喜生於1967年,本身為航天科技工程師,1996年起轉職為律師,緣自「我經過了兩年思考,發現只有律師這個職業可以替人說話,爲受不公正對待的人說話。這是個可以改變社會的職業」。他後來積極參與「公盟」和「新公民運動」,曾獲得2021年中國人權律師獎。
他們二人和其他的維權律師一直致力倡導公民權利、政府透明和教育平權。同時,因為人權倡議和推動法治進步,他們也常年受到中國政府打壓。
2014年,許志永因向習近平發公開信,以公民的身份要求領導人帶領中國走向民主憲政及在北京街頭發放單張爭取教育平權,被控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期4年至2017年被釋放。他被判刑時,女兒僅出生兩星期。
2012年丁家喜在全國收集8千名公民的聯署,並組織公開活動要求官員公佈其資產。丁在2013年被拘捕,2014年被控以「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3年6個月,至2016年才獲釋。早在2013年初,丁已意識到他的維權工作對家人會構成風險,因而安排太太和兩個女兒移居美國。他在出獄後曾短暫到美國探親,雖然很多人勸他不要回中國,但作為一個理想主義者,他仍然選擇回國繼續其維權運動。據丁太太羅勝春憶述,2017年在美國那兩個月,是他們一家十年來真正共處的日子。2018年5月,丁準備前來美國參加大女兒的畢業典禮,但在北京首都機場被海關以他出境會「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攔止。
廈門聚會和「1226大抓捕」
2023年這一次的重判,在宣判前,兩人已經被關押超過三年。
案件始於2019年12月7日,約二十名維權律師,如丁家喜和常瑋平,人權活動家,如許志永和戴振亞,相約在福建省廈門巿舉行私人聚會,會間論及時政和中國未來,分享推動公民社會建設的經驗等話題。12月26日當局開始對參與此次聚會的人士展開抓捕,先後有二十多名公民及律師被失蹤或被傳喚,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也是「709」大抓捕以來,針對維權人士最大規模的打壓,又稱為「1226大抓捕」。
許志永的情況 | 丁家喜的情況 |
許在逃亡期間,正值新冠疫情爆發。2020年1月,許志永發表給習近平的公開信《勸退書》,指其無能力處理疫情和香港的民主運動,勸習主動讓位。 2020年2月15日,許在廣州楊斌律師家裡被廣州公安協同北京公安帶走,次日被押回北京,後下落不明。直到6月20日許志永的二姊才接到山東警方的電話稱許志永已被批准逮捕,但未告知涉嫌罪名及羈押地點。 2021年1月21日,許志永終於獲准在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看守所通過視頻會見了其代理律師梁小軍和張磊。許志永告知律師其遭受酷刑:他在指秘密關押期間被剝奪睡眠10天(每天只能睡2-4小時),其後被轉移去煙台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連續一個多星期,每天十幾小時被綁鐵椅子,四肢固定,連喘氣都費勁,被限制喝水,每一餐只有一個小饅頭。往返監室時被戴黑頭套,還要加上沉重的頭盔等。 |
丁在12月26日在北京被公安帶走並被秘密關押13個月,不允許律師會見。首六個月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他完全與世隔絕,未見一絲陽光,且遭受多種酷刑和虐待,包括但不限于:長期剝奪睡眠,連續10天被強迫以最大音量觀看《習近平治國方略:中國這五年》宣傳片,連續數周被捆在鐵制的老虎椅上接受審訊,限制食物和飲水,長時間固定姿勢不准移動,不准洗漱和換衣服,出門就帶黑頭套等多種酷刑。 2020年6月被移送山東省臨沭縣看守所以後,他繼續遭受虐待,包括飢餓,放風時間短,惡劣衛生條件,沒有熱水和沒有紙筆書報等。 |
「戀人」也是一種罪名
李翹楚,既是維權人士也是許志永的女朋友,在許志永於廣州被抓捕的當晚,在北京家中被公安破門而入,抄家後失蹤多月,被帶往「指定地點監視居住」4個月後獲釋。她勇敢地在網上公開自己的經歷及許志永遭嚴刑逼供的情況,期望外界關注許志永和涉及「1226大抓捕」案其他人士。她的敢言觸怒當局,2021年2月6日晚在北京被山東臨沂警察帶走,兩日後確認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處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至同年8月才讓她與律師視像見面,直至2023年3月才讓她與律師面談。
律師指李被拘留後,幻聽癥狀很嚴重,為了保持頭腦清醒,她堅持服用治療幻聽和抗抑鬱的藥物,但副作用很大,吃得很少但體重反而增加且閉經。她對兩次被抓不後悔,認為已發出該發的聲音,內心很坦然,沒有遺憾。她的家人非常擔心她的健康,多次為她申請取保候審,均被當局拒絕。
李在2023年3月收到的起訴書中,列明她的「罪證」是與許志永屬戀人關係,深受許顛覆國家政權思想影響。在許「指使」下,為許搭建個人博客,上傳許撰寫的大量顛覆國家政權文章,宣揚顛覆國家政權思想。據報李的案件將在4月開庭,但也將屬秘密審訊的形式。
見證先行者沒入黑暗
雖然廈門聚會只是朋友間的私人聚會,但當局堅持把一個聚會視為能顛覆國家的力量,並且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發放與案件進展的資訊。
這宗案件一直拖延至2022年6月舉行兩場庭審。法庭以所謂涉及國家機密爲由,禁止親屬及外交人員旁聽,並逼迫律師簽保密協議,不得與媒體接觸。法院的社交媒體平台也沒有顯示相關審訊資料。據羅勝春所述,律師甚至不可以跟家屬溝通,在她眼中,中國政府不僅將許丁兩人的一切權利盡數剝奪,就「連辯護律師的權利也被剝奪殆盡」。
當地在開審前一天開始封路,檢查經過的路人,許志永的姐姐許志玉隻身到臨沭縣,卻在淩晨1點,被突然闖入酒店房間的警察逼迫連夜離開,不讓她有旁聽的機會。為防止證人出庭為許丁二人作證,當局把證人堵在家裡。據報,許的代表律師張磊隱晦地描寫了當時的情況「庭審結束了。在以法律的名義宣布不公開審理之後,律師能做的只剩下見證,見證先行者沒入黑暗。」
許志永的法庭陳述中,提到「我渴望一個自由的國度,沒有權力怪獸橫行的中國。我們有信仰自由,信什麽宗教,什麽主義是個人天性,權力不得干涉。我們有言論自由。沒有大規模刪帖封號,政治言論無禁區,再也不會有人因爲表達政見而身陷囹圄。我們有公共參與自由。沒有虛假的被操控的選舉,沒有『妄議』,每個人都有組黨、結社、參與公共事務的自由。我們有個人生活自由。沒有老大哥無處不在的眼睛,每個人在權力面前有隱秘、有尊嚴。」
丁家喜的法庭陳述中堅持「我們確信和平理性非暴力是中國轉型的最爲穩定的模式。面對很多質疑,遇到很多困難,遭受很多挫折,以及個人被酷刑折磨,都不會改變我堅守的理念。」
儘管歐盟、美國國務院和多個國際人權組織一直呼籲中國釋放許、丁和其他涉及「1226大抓捕」的人士,但中國仍對他們作出自2015年「709」大抓捕維權律師以來最重的判刑,且整個審訊、判刑過程都處於封閉狀態,甚至連判決書也不發予家屬。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4月10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到能否確認這項判決時,卻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國司法機關依法辦案。
這兩位法律學者和律師近二十年來的和平、理性和非暴力地倡議公民權利卻換來十多年的重囚,這與大眾理解的公平公開審訊和公義法治似乎背道而馳。以「戀人」關係作為罪證來控告李翹楚且長期拘留而不審訊,對她的身心構成巨大折磨,是何等的荒謬和不人道。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針對許志永與丁家喜被重判後表示:「根據人權法的准繩,任何人均不應因批評政府政策而被檢控或承受懲處,並有接受公平審訊和合適程序的權利;若有關人士聲稱受到不當對待,當局應該展開適當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