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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 Feixiong 郭飛雄

維權律師資料庫

Guo Feixiong
郭飛雄
Guo Feixiong
執業地點
廣東省
現時執業狀態
無法正常執業
執業範疇
行政訴訟
宗教自由
其他
律師簡介

郭飛雄(原名楊茂東,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人,1988年7月畢業於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分配到武漢市職工醫學院(該校後來併入江漢大學)工作,曾任哲學教師。郭積極參與1989年學運,1991年南下廣東,1993年至2001年經營出版業,以寫作謀生。2001年起投入維權運動,並成為高智晟律師的法律助理,2005年7月底在太石村罷免事件時向村民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即時在個人網誌向讀者們提供事件的進展。其後多次被警方拘留、跟踪、滋擾和毆打。2006年他公開譴責當局對法輪功信眾以及對高智晟律師的迫害,而被當局以「非法經營罪」拘捕,指控他2001年當書商時非法出版,但據他向律師表示,警方對他的盤問皆以高智晟和太石村罷免事件為主。2007年5月15日,廣州市檢察院正式起訴郭飛雄。 2007年11月12日,廣州市天河區法院裁定「非法經營」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5年及罰款4萬元,送往廣東梅州監獄服刑。

人權組織強烈譴責裁決不公,判決僅是當局假借經濟罪名對異見人士作政治迫害。郭於2011年9月12日刑滿獲釋。

出獄後,郭飛雄積極參與2012-2013年間的中國新公民運動和南方街頭運動。2013年4月,中國八個城市發生公民街頭舉牌要求中共官員公佈財產,郭飛雄被認為是組織協調者之一。 2013年8月8日郭飛雄被刑拘,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 他的律師陳光武欲與他會面一直遭到阻撓,直到同年11月14日才得以與郭飛雄接觸。郭飛雄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主要兩點,一是郭組織2013年初南周事件的部分街頭抗議活動;二是2013年4月,八個城市有維權人士發起要求官員公佈財產以及要求人大批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的街頭舉牌行動,警方指控這些活動均為郭飛雄策劃。

2015年11月27日,郭飛雄據報被廣州天河區法院裁定「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及「尋釁滋事罪」罪成,兩罪並罰,判囚6年。 郭飛雄發表聲明指「這個判決是反正義、反法律的,是中國反民主的黑暗勢力對我和孫德勝所作的卑劣的政治迫害。我們是完全無罪的。」2019年8月7日刑滿釋放。自出獄後一直受到當局監視,並多次被帶走,與外界失去聯絡。

其妻張青和一對子女在2009年經泰國輾轉流亡到美國,並一直呼籲中國釋放郭飛雄。

張青於2020年患上腸癌。

2021年1月28日,郭飛雄在上海機場準備赴美探望病重的妻子時,被邊檢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逮捕。11月29日,郭寫公開信給中國總理李克強,要求到美國探望妻子,但不獲回覆,12月5日再度被扣押。2022年1月10日,張青病殁,廣州市公安局在1月12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他,目前被關押於廣州市第一看守所,令他無法出席其妻葬禮。當局一直以案情涉及國家安全,一直不准他與律師見面,直至6月中他才首次見到律師,案件於7月8日移交至廣州巿中級人民法院。

相關罪名
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還押候審
逮捕日期
2021年12月5日
Date of Start of Detention
2022年1月12日
關押地點
廣州市第一看守所
現身處在
廣州市第一看守所
現時拘留狀態
還押候審
酷刑 / 不人道或受侮辱的待遇
自投入維權運動起,曾多次被警方拘留、跟踪、滋擾和毆打。

在2007年秘密關押期間,遭受包括「用電棍擊打男性生殖器」等方式的酷刑逼供。

自2019年出獄以來,一直受當局監視及不獲批准出國探望在美國病重的妻子。人身自由、出入境自由受限,與家人無法團聚。
拘留期間能否接觸律師
被扣押超過半年後始獲准見律師。

其代表律師于凱與郭會面後指郭一直絕食要求當局滿足三項要求:調查廣州國保阻止他出國探望妻子的非法行爲、撤銷不允許律師會見的規定、在中國實行自由、人權變革。家人指他現時體重不足50公斤,再絕食下去恐有性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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