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ICCPR委員會剛就香港議題發表結論性意見報告(Concluding Observations),當中提及了對香港律師受逼害及騷擾的擔憂,要求香港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保護及保障律師權利。 同時亦關注法援改革影響被告人權益,要求香港設立獨立法援機構,讓所有被告人(包括國安法被告)均有自由選擇代表律師的權利。 我們歡迎委員會發表此報告,並促請香港政府採納當中建議,遵守《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